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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社会事业类项目服务与稽查管理系统工程(重)中标公告

来源:南宁品正 编辑:南宁品正 发布时间:2016-08-18 浏览次数:3307

南宁市社会事业类项目服务与稽查管理系统工程(重)中标公告

  受南宁市经济信息中心委托,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南宁市社会事业类项目服务与稽查管理系统工程(重)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PZ2016-ZC1 7 0

 项目名称:南宁市社会事业类项目服务与稽查管理系统工程(重)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6年07月22日

 定标日期:2016年08月11日

三、中标供应商名称: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31-1号

 中标金额:壹佰零壹万伍仟元(¥101.500000)万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南宁市社会事业类项目服务与稽查管理系统工程  

 评审专家名单:梁俊毅、陈安儒、何士杰、党小宁、梁盛

 交货期/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5天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梁盛 18648936805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亭洪路10+1商业大道30-71号房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590522 0771-551777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张秋媛0771-5590522

五、质疑电话:0771-5595777

 投诉电话:0771-2189091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18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联系电话:0771-4806200
电子邮箱:nnpz@163.com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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