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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综合调度指挥大楼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南宁品正 编辑:南宁品正 发布时间:2015-11-20 浏览次数:3733

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综合调度指挥大楼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己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1284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项目为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综合调度指挥大楼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占25%,贷款占7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综合调度指挥大楼室外景观工程

2.2建设地点:南宁市

2.3 建设规模:控制中心大楼室外景观工程总用地面积约为71576㎡,约107亩,地块东西向长178  m-250m,南北向长340m-360m。

控制中心大楼室外景观工程分为两期,一期面积约为40560㎡,二期面积约为31016㎡,其中二期本次实施部分面积约为17700㎡,本次未实施部分约为13316㎡。一期、二期本次实施面积共约58260㎡,其中综合调度大楼占地面积为8415㎡,室外工程净用地面积约为49845㎡。绿化面积约为17990.6平方米(不包含停车位折算面积1134.9平方米)。

2.4投资规模: 约3925万元                                          

2.5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2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4月18日

2.6招标范围: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综合调度指挥大楼室外景观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景观、绿化、配套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且具备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需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3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已完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定义是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必须同时包含绿化、景观、道路(或园路)、给排水、电气(或照明)等专业工程)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或建筑面积≥50000㎡)的市政公用工程。

3.1.3信誉要求:在最近3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1.4项目经理资格:①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0年以上,与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②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注册证书,③具备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有效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本”),④具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职务的经历。

3.1.5其他要求:

(1)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被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暂扣。

(3)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①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理工作8年以上,与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②具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职务的经历,③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求:机构中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安全生产负责人要求:①年龄50周岁以下,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施工经验,与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②具备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本”)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③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6)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住建部、国家安监总局、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事宜

5.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9 日9:30 时至2015年11月26日16: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网址: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

提醒潜在投标人注意,报名前须办理如下手续:

(1)投标人须在广西住建厅“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办理入库手续,办理事宜可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gxcic.net)”查询。

(2)投标人须办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办理事宜可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查询。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5年11月19 日9:30 时至2015年11月26日16: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图纸。

6.2国有投资工程的图纸须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每套图纸押金不高于5000元。

6.2获取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njl.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竹溪大道14-2号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新新旺角大厦办公大楼                            厦景湾B14层

邮   编:530021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王树彬                                联 系 人:李爽

电    话:0771-2332952                             电    话:0771-5590522

传   真:                                      传   真:0771-551777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npzzbzx@163.com

网   址:www.nngdjt.com                        网   址:http://www.nnjl.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西南宁市青山支行            开户银行:建行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45001604556050702020                  账   号:45001594151050509


联系电话:0771-4806200
电子邮箱:nnpz@163.com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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