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ZZC2015G2-0YZ-NNPZ )
本招标项目宜州市金宜大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广维)及刘三姐大道(加油站-宜柳高速出入口)路灯安装项目已由宜发改项目【2015】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州市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从市财政基金预算“城市公用事业费”中列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宜州市金宜大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广维)及刘三姐大道(加油站-宜柳高速出入口)
建设内容及规模: 县级街道规矩标准的路灯等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总投资: 约307万元
要求工期: 11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中标价或合同价为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照明工程类似项目。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他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至 2015 年 5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宜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管理中心(宜州市公园东路4号)(交易中心)刷卡进行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拟投入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专职安全员的C证原件及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资料核查原件,复印件加盖留存)。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 年 5 月 15 日至2015 年 5 月 21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宜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管理中心(宜州市公园东路4号)(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6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广西宜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管理中心(宜州市公园东路4号)(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IndexViewController.do?method=index)、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广西宜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管理中心
宜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778-3141223
招标人:宜州市市政管理局
地 址:宜州市市政中心四区211室
邮 编:546300
联系人:杨作东
电 话:15878698166
招标代理人: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座1402室
邮 编:546300
联 系 人:黄晓宁
电 话:0778-3177388
2015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