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西南宁市房产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南宁市残疾人康复托养基地项目施工图审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一、项目编号:NNPZ2016-ZC184 |
项目名称:南宁市残疾人康复托养基地项目施工图审查项目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6年12月26日 |
定标日期:2017年02月13日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万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壹万柒仟捌佰零伍元(¥11.780500)万元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南宁市残疾人康复托养基地项目施工图审查项目 |
评审专家名单:劳雪梅、黄薏、陈容斌、张焕娇、陈伟林 |
交货期/工期:15日历日 |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新华路16号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俞敏 0771-2625521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座14楼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590522 0771-5517772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张秋媛0771-5590522 |
五、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质疑电话:0771-5595777 |
投诉电话:2189091 |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5日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